核发营业执照情况表、财务负责人信息表、联络员信息表—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财务负责人信息①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联络员信息②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企业公共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敬请留意:
①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 联络员:负责本企业与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登记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登记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络员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联络员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③ 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 |||
委托权限
|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 |||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
代表或代理人郑重承诺 | |||
本人了解办理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确认本次申请中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关证件、签字、盖章属实,不存在协助申请人伪造或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提供非法或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发照人员签字 | 发照日期 | 年 月 日 | |
领执照情况 |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一次性告知记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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